電動執行機構主要由電源板、主板、行程檢測裝置、力矩測量裝置、交流接觸器或變頻器、電機、減速機構成,電動執行機構利用小型電機驅動一級減速機構蝸輪蝸桿,向閥門可以輸出多回轉運動、角行程運動、直行程運動,電動執行機構的運動輸出形式由所控制的閥門特性決定。
如果所控制的閥門所需的工作力矩特別大,如大于2000NM,通常再增加二級減速箱,電動執行機構直接驅動二級減速箱,再由二級減速箱驅動閥門運動;電動執行機構的保護通常有閥位保護、力矩保護、電機過熱保護、電機失速保護、控制單元問題保護、電源問題保護等,對于問題的處理應根據電動執行機構的報警信息有針對性的進行。
電動執行機構閥位丟失
采用增量編碼器計量行程時,執行機構必須有電池作為輔助電源,交流電源消失,電動執行機構閥位的變化仍舊能夠被增量編碼器檢測到,電動執行機構的全開位、全關位不會發生變化,如果交流電源消失,電池電源被耗盡,當電動執行機構實際閥位發生變化時,增量編碼器無法檢測到閥位的變化,導致閥位丟失,再次恢復交流電源時,部分廠家的產品默認閥位在50%;
現在有些使用增量編碼器的生產廠家,在硬件上作了改進,增加電容回路,在交流電源消失時,利用電容儲存電能將閥位保存,但電動執行機構在無電池供電時,不能手動操作,否則閥位仍舊會丟失。因而在電池電量低時,及時更換電池。
電動執行機構力矩問題
01
力矩保護拒動
02
力矩保護誤動